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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洪昌律师亲办案例
未检查出先天性心脏病赔偿案例
来源:韩洪昌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4-20
浏览量:616

一、基本案情

患者之母产前检查一直在某医院进行,按医院要求进行常规检查,并要求专门对胎儿心脏畸形进行筛查。被告经检查诊断胎儿心脏结构未见明显重大畸形。后患者出生后经确认为先天性心脏病。双方就检查是否存在问题发生争议。双方协商不成患者亲属将医院诉至法院,经法院委托,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鉴定,经鉴定医院存在诊疗过错。

二、律师认为:

为减少不必要诉累,诉前律师经详细查看患者全部病历,律师认为医疗机构是存在过错的:本案情形特殊,医院是应能检测出来心脏结构异常的,但因医院原因未能确诊,造成胎儿缺陷出生。

三、鉴定意见认为:

存在过错,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,参与度50%

四、裁判情况

经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亲属15余万元,后续治疗费等发生后可另行主张,伤残待患儿能评定时再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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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韩洪昌
  • 执业律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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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1*********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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